盐城办证从未贷过款,怎么会留下28期逾期记录?今年7月,盐城市民程先生到工行办理房屋贷款,但遭到银行的拒绝,理由是他的信用报告里有28期逾期信息。程先生很委屈也很纳闷:他本人不曾贷过款,又哪来逾期还款呢?
经过一番了解才得知,2003年,由于一个朋友急用钱又苦于不能抵押贷款,耿直的程先生便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朋友,办理了一笔5万元的贷款。但是,程先生的朋友却没有按时、足额还款,共累计产生28次逾期记录,而这些负面信息都记入了程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内。
对此,盐城办证提示广大市民,因为信用交易信息是按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归集的,所以不应该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给亲朋好友办理各种贷款业务。一旦别人不及时还款,这个信用“黑锅”可是由出借人自己来背,这些负面信息将会给今后的工作、生活带来无尽烦恼。
负面信用记录给不少人的工作、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。但他们也不必过于担心,征信系统会给他们“改过自新”的机会。2009年10月13日,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《征信管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首度提及了“负面记录保留期”问题:“征信机构不得披露、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,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。”这意味着,负面信用记录最长可在7年后“洗白”。
据盐城办证得知,负面记录的保留期是从该笔贷款还清之日开始计算。根据条例规定,程先生在2003年留下负面记录,如在2010年还清欠款后,他的负面记录最长会在2017年自动消除。